2014年8月1日 星期五

共壇及借壇


共壇及借爐在八十九十年代的神功科及密宗派是頗流行的,他們集幾位師父之力,共同出資每人三數千元,供奉一個法壇或佛堂以減輕經濟上的負擔,情形就如寫字檯分租一樣。當有師父需要就再付租金租用法壇幾天去傳教、或做法事、或招生吹水聊天等。香港寸金尺土,要維持一個法壇開支實在不易,不但要付出精神勞力,而租金什項開支又非常大。壇埸及佛堂又沒有一如廟宇般有善信奉獻損助,又有不菲的香油錢。一切壇埸開支就靠壇主在傳道教學及法事上的酬金中支付了。神功非出世法,以入世救人為己任,所以眾生亦要明白,沒有金錢的付出與支持,壇埸或佛堂難以生存尤如學校無課室一樣。既不能生存何來有緣濟世?

在商業社會共壇本亦無可否非,但當壇場或佛堂做旺了又會惹起眾師父爭奪,這種模式於二十年代就開始式微了,隨之興起借爐與借壇。

借爐做法事在某些情況下是可以的,比如在關帝廟官音廟道觀等處借爐替某神像開光、替先人上位等是可以的。但在廟宇道觀借爐傳教是不可以的。同樣,借同門的法壇授徒亦是不可以的,因祖師化身及護法不同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