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7日 星期三

祈福還神與贖契

新年太歲祈福年尾還神人人皆知,有人以所祈願望未能兌現而有意無意間不去還神還願,而有部份人一廂情願以為當天就可還神,其實不確。需知每間廟菩薩化身不同護法不同,同是觀音廟觀音化身不同,當善信在甲廟作福,甲廟護法就記錄在案,當善信還神護法就把記錄注消,不回去該廟還神記錄就永遠存在,這就變成老願。


無需新年大祈福轉運才算作福,平時跪地求神亦是個人祈福之一,年尾就要還神注消記錄,師公保過你幫過你更要還神,那是禮貌回敬,並非師公志在與否的問題。


小兒如果曾經上契,到長大成人後就必須贖契,情形就如供滿層樓宇要做贖契同一道理。弟子入門時的表章就等如是弟子與神的契約,是無須要贖契或續約的,是否永久有效就要看弟子的七心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