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19日 星期一

無奈



修道唸佛固有清規戒律,而行神道的神功師傅亦有戒條,絕不能為錢而逆天而行的。其中和合就有不成文規定,那就是神功師父不能為第三者做和合,是有違天理的,除非該師父不顧因果後果。


此外,凡其人不信鬼神,囂張傲慢不明事理,就算該人臨於死亡邊緣本館亦不會相救,無誠心無神心如何去做? 此情形不屬於見死不救,實情係佢的孽債。本館最近就拒絕過做此個案,寧可別人誤會亦我行我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