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12月29日 星期四

祈福與還神



新年祈福年尾還神是必要的禮儀,切勿替自已搵藉口而不去還神,祈福而不還神必成老願。不錯,大神係不會計較的,但其護法神趾有你祈福的記錄,你不還神記錄就永遠存在,其護法神趾會在適當時侯向祈福者追討,這就叫老願。凡有老願未完必會大病痛或大破財。


有些人在旅行期間參觀廟宇時,喜歡人拜佢又拜,以為隨便說句旅行平安,回港後就忘得干淨。其實該廟宇護法已有你祈福記錄,不要以為隨口一句漫不經心的說話便不算祈福。就算記得還願亦必須返去該廟宇還,不要相信當天還願便可以,除非由法師替你做還老願法事,否則祈福記錄永遠存在。


本館訂於201218日星期日(農曆十二月十五日) 還神,姑勿論辛卯年有否祈福,凡誠心弟子都必須還神。


辛卯年(2011年)還神及壬辰年(2012年)祈福安排,請致電本館李法燊師兄查詢